威迈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参与董事9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新加坡、泰国孙公司并建立泰国生产基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维护和拓展海外业务,扩大海外业务布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设立境外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