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张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