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同晟”)持有公司股份20,996,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公司股东新余同晟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7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2024年1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股东新余同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41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0%。截至2025年3月28日,新余同晟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4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6%。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余同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新余同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7,041,031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26%。公司股东新余同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就此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5%以下股东 |
持股数量 | 20,996,844股 |
持股比例 | 4.99%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0,996,844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减持数量 | 7,041,031股 |
减持期间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28日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减持,7,041,031股 |
减持价格区间 | 23.35~33.78元/股 |
减持总金额 | 188,529,652.76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1,378,112股 |
减持比例 | 1.6726%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00% |
当前持股数量 | 13,955,813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3.3153% |
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