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15  威迈斯(688612)公司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0
普通股股东人数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05,562,6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05,562,6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9.067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9.067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5,414,80799.9281123,0510.059924,7820.0121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4,073,65696.4981123,0512.914924,7820.587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雪、欧阳婧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