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精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1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股,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708,819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8.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24,51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限售股股东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对应限售数量为1,666,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该部分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5月2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配售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66,66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66,666股,限售期为24个月。奥精医疗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666,666 | 1.25% | 1,666,666 | 0 |
合计 | 1,666,666 | 1.25% | 1,666,666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666,666 | 24 |
合计 | 1,666,666 | 24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