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项目合伙人许来正承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已连续两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许来正在完成发行人2022年度审计和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核后不再担任发行人的项目合伙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将项目合伙人更换为常明。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委派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张福建在完成发行人2022年度审计和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核后不再担任发行人项目质量复核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将项目质量复核人更换为李永江。
项目合伙人:常明,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永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常明、项目质量复核人李永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相关工作已经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