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1  奥精医疗(688613)公司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普通股股东人数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7,346,3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7,346,3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0.50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0.50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Eric Gang Hu(胡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

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7,346,3971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侦、崔红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