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7,346,39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7,346,39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0.509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0.509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Eric Gang Hu(胡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
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7,346,397 | 100 | 0 | 0 | 0 | 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侦、崔红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