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07  奥精医疗(6886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613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议案四: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5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6议案七: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28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29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3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3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点3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分钟,次数不超过2次。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点30分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EricGangHu(胡刚)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1.主持人致辞;2.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总数;3.介绍会议其他参会人员;4.宣读会议须知,并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序号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1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或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1.股东填写表决票;2.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督,汇总确认表决结果;3.监票人宣读各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一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全年,面对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董事会积极调整经营策略,苦练内功,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布局,提高产品性能,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科技创新的机遇,迎接挑战。最终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并为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2024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统筹部署下,始终践行“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的发展理念,高效推进各项运营工作,确保核心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目标,持续强化研发创新、生产管理及市场运营体系建设,多维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本年度重点经营成果如下:

1、以技术创新为引领,推动研发成果转化

作为技术密集型的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企业,公司坚持长期研发投入战略,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在细分领域建立领先优势。当前研发投入强度位居行业前列,技术储备覆盖材料研发、生产工艺等关键环节,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年度研发项目取得系列突破:

月,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完成注册申报并获国家药监局受理;11月,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精医疗获得胶原蛋白止血海绵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余在研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经北京市人社局批准,公司成功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此举将有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搭建高端平台。

产能建设方面,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新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线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形成年产

万盒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标准化产能,为市场拓展提供产能保障。此外,公司入选"2024年北京

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单位,表明在知识产权创造、国际布局等方面获得权威认可,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2、市场开拓步伐加快,业绩增长动能充沛2024年共新增经销商

余家,新开发医院

余家,其中由于骨科人工骨全国集采落地实施新增的医院数量为800余家,终端医院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0%。公司组织和参与的行业展会、学术沙龙会、招商会全年共近百场,覆盖全国近30个省区市,超过10000人次参加或到访;进行核心医院科室会及沟通会,达600余次。公司凭借综合竞争优势与众多代理商建立和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公司带来了更多销售机会,保证主营业务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战略布局方面,4月完成对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的全资收购,正式进军口腔种植领域。通过整合现有销售网络,组建专业口腔营销团队,建立多元化分销体系,已推出定制化种植解决方案并获得市场积极反馈,该业务板块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有望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

国际市场开拓取得实质进展:人工骨修复产品在东南亚、拉美等地区完成多国临床试用,马来西亚MDA正式授予BonGold?产品D类注册证。该产品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体外仿生矿化技术,显著提升临床治疗效果,为海外市场拓展奠定基础。目前正与多个国际合作伙伴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全球化布局步伐持续加快。

3、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管理能力升级

本报告期工作中,企业系统优化内部控制机制,持续深化运营管控效能。重点强化决策层在战略实施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科学论证提升重大决策的精准度。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形成覆盖各业务模块的规范指引,确保运营流程有序开展。构建覆盖全员的成本管控网络,实施资金配置动态监测机制,集中资源用于战略发展和效益提升。建立经营数据动态解析机制,强化过程监管效能,及时调整运营偏差。同步推进绩效评估体系升级,建立多维考核指标,强化责任传导机制,有效提升团队执行力和部门协同效率。通过系统性优化,既夯实了基础管理架构,明晰权责划分,畅通信息传导渠道,从而提升组织效能;又创新实施矩阵式管理模式,推动管理体系向精细化、高效化演进,为年度目标达成奠定制度基础。

4、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助力企业长远发展企业着力构建双向沟通机制,系统搭建包含教育培训、能力评估、人才储备、文化培育在内的综合发展平台。基于员工能力图谱实施个性化成长规划,通过实战演练、项目参与及专项培养等方式,强化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融合提升,实现人才与组织的协同进化。创新文化培育路径,将价值理念植入人才发展全流程,整合优势资源打造特色文化载体,通过场景化建设推动文化管理体系迭代升级。建立文化要素与人才战略的联动机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

(一)董事会议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并有效实施。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经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

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二)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完善情况

董事会积极健全并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在完成股份制改革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股份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引进人才进一步壮大了高级管理层,提升了经营层的管理能力。

2024年度,董事会严格执行已制定并经审议通过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围绕规范运作,公司在制度层面不断积极优化,取得了较大进步。

(三)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度召开了

次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执行了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随着公司股票成功上市,我们将充分利用资本优势,通过产品迭代和创新研发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以患者需求和行业趋势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为业绩的长期增长奠定基础。

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2025年的重点工作规划如下:

(一)推动业绩增长公司将以核心业务为重心,持续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构建更强大的竞争优势,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快速发展,同时促进行业整体进步。我们将紧密关注患者需求和市场动态,加大研发资源投入,为业绩增长创造更多机会。完成对德国HTDental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后,奥精医疗在牙科植入学领域的业务将得到显著提升,双方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跨国技术及市场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组合,并加速实现从研发到量产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二)加强研发创新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视为核心准则,持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高品质输出。通过完善生产管理体系,推动质量、安全和生产的高效协同,实现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和成本的进一步优化,构建安全、高效、可控的运营体系。同时,我们将扩大研发团队规模,优化研发协作机制,规范研发管理流程,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优化人才梯队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一方面优化现有研发技术体系,建立更精准的激励机制,激发业务和研发团队的积极性,完善“技术专家—骨干—储备人才”的梯队结构,形成内部良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措施,吸引外部高端人才加入,推动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

各位董事,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完毕,请各位董事讨论、审议。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二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相关会议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规范运作,决策合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4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三、监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024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的议案》。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三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15,671.4416,125.19-2.81
交易性金融资产89,557.4290,217.91-0.73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715.935,927.0313.31
预付款项824.81768.077.39
其他应收款1,008.87640.0357.6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5,457.703,270.4066.88

项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53,916.33152,625.690.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0,287.44138,207.971.50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20,603.3022,647.59-9.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6.225,423.18-123.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7.112,576.62-21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335,167.85-137.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41-121.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41-121.95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03.523,126.19-87.09
流动资产合计119,639.69120,074.81-0.36
投资性房地产5,264.115,559.80-5.32
固定资产17,350.5418,242.78-4.89
在建工程7.3133.29-78.04
无形资产2,535.662,206.2414.93
商誉2,461.86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3,549.323,465.612.42
递延所得税资产2,383.882,173.389.69
其他非流动资产24.36489.13-95.02
非流动资产合计34,276.6532,550.875.30
资产总计153,916.33152,625.690.85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95.251,038.7224.70
合同负债510.681,023.20-50.09
应付职工薪酬1,743.611,133.6153.81
应交税费614.72189.30224.73
其他应付款384.401,156.78-66.7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62.09506.8030.64
流动负债合计5,226.085,079.112.89
长期借款4,075.224,535.22-10.14
递延收益2,094.152,219.17-5.63
递延所得税负债26.49128.00-79.30
非流动负债合计6,693.947,182.05-6.80
负债合计11,920.0212,261.16-2.78

1、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降低2.81%,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降低0.73%,主要系理财赎回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3.31%,主要系给予的经销商信用账期延长,报告期内部分销售款尚未到回款期所致。

4、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7.39%,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57.63%,主要系未收回房屋租金所致。

6、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66.88%,主要系产品集中采购保证供货量,增加安全库存量;收购德国公司HUMANTECHDENTALGMBH,增加了口腔种植体的库存量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降低87.09%,主要系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8、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同期降低5.32%,主要系增加折旧摊销所致。

9、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降低4.89%,主要系增加折旧所致。10、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降低78.04%,主要系在建工程转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1、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14.93%,主要系收购德国HUMANTECHDENTALGMBH增加无形资产所致。

12、商誉:本年新增,主要系收购德国公司HUMANTECHDENTALGMBH增加商誉所致。

13、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2%,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9.69%,主要系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抵消减少所致。

1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降低95.02%,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减少所致。

16、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4.70%,主要系应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17、合同负债:较上年同期降低50.09%,主要系预收的货款减少所致。

18、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53.81%,主要系业务拓展导致的人员及薪酬增加所致。

19、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24.73%,主要系本期末未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0、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降低66.77%,主要系“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拨经费本期已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所致。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30.64%,主要系本期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22、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降低10.14%,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23、递延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5.63%,主要系本期增加摊销所致。

2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降低79.30%,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25、资产总计:较上年同期增加0.85%,与上期基本持平。

26、负债总计:较上年同期降低2.78%,主要系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股本13,555.1613,333.331.66
资本公积96,659.0392,692.494.28
其他综合收益-29.38不适用
盈余公积4,688.614,583.252.30
未分配利润25,414.0227,598.89-7.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0,287.44138,207.971.50
少数股东权益1,708.872,156.56-20.76
股东权益合计141,996.31140,364.531.16

1、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66%,主要系股权激励第一期行权增资所致。

2、资本公积:较上年同期增加4.28%,主要系股权激励第一期行权以及计提股份支付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德国增加外币折算差异所致。

4、盈余公积:较上年同期增加2.30%,主要系提取盈余公积所致。

5、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7.92%,主要系本年净利润减少所致。

四、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一、营业收入20,603.3022,647.59-9.03
减:营业成本5,960.073,923.7351.90
税金及附加357.40378.77-5.64
销售费用4,800.143,769.2727.35
管理费用7,559.738,434.97-10.38
研发费用3,876.794,550.42-14.80
财务费用-38.82-11.69-232.08
其中:利息费用294.60312.84-5.83
利息收入349.89326.517.16
加:其他收益223.941,696.10-86.8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6.48291.77296.3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23.45-141.68-551.7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13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74-58.89208.2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36.094,899.43-115.02
加:营业外收入8.4819.33-56.13
减:营业外支出166.039.311683.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93.644,909.45-118.20
减:所得税费用820.26-387.20311.8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13.905,296.65-132.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6.225,423.18-123.35
少数股东损益-447.69-126.54-253.79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13.905,296.65-132.36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03%,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产品骨科人工骨修复材料的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虽然产品产销量有显著提升,但单位出厂价格下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1.90%,主要系较上年同期人工骨修复材料销售数量增加导致成本上升,以及本期新增产品线口腔种植体成本较高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降低5.64%,主要系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7.35%,主要系集采实施后导致市场活动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完成对德国公司HUMANTECHDENTALGMBH的收购,拓展了口腔种植新业务,增加销售人员和市场活动,使销售职工薪酬和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38%,主要系股份支付减少所致。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4.80%,主要系“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已进入注册阶段,测试化验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7.13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和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86.80%,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96.37%,主要系理财到期赎回增加收益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年新增,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6.13%,主要系本期发生无法支付的款项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683.35%,主要系本期自查补缴税款滞纳金及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五、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739.2722,654.31-12.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99.6017,486.4624.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335,167.85-137.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444.563,190.893016.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022.5514,998.84553.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2.01-11,807.95112.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52.192,500.00-9.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47.155,721.93-62.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04-3,221.93103.2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0.460.01-2047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3.75-9,862.0295.40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降低12.87%,主要系收到的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24.09%,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各项税费、支付职工薪酬增加现金流出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37.9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其他往来款较上期相比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职工薪酬、支付各项税费及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3016.51%,主要系收回投资以及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553.53%,主要系收购德国公司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2.04%,主要系购买固定资产减少、投资理财赎回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7、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下降9.91%,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借款所致。

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降低62.48%,主要系本期需偿还的债务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6%,主要系本期需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20.47万元,主要系本期新收购的德国公司汇率变动所致。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5.40%,主要系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议案四: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至2025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任新的审计机构时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使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七: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章程》第170条第三项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无未弥补亏损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特此汇报,请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更好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就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一)实施地点

在“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子项目“神经管鞘”实施主体中新增母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精医疗”),对应新增实施地点北京。

(二)实施主体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增加前增加后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神经管鞘”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奥精”)潍坊奥精医疗、山东奥精北京、潍坊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9900489W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

幢1#厂房西区二层

法定代表人:胡刚

注册资本:

13,555.1584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2日经营范围: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医疗器械、医用新药;销售自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III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生产医疗器械III类(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汇报,请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议案十一: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办公调整,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1幢1#厂房西区二层015”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号3层A305”。

基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5条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1幢1#厂房西区二层015。第5条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号3层A305。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汇报,请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应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补流限制、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等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

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汇报,请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