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龚启辉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4 月 23 日
李 军
汪 政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