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西力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41.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0.9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3,320.91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33,338.50 | 33,338.50 | 20,320.91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80.77 | 3,380.77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39,719.27 | 39,719.27 | 23,320.91 |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之外,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4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专户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 其中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 |
1 |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320.91 | 17,479.50 | 251.74 | 3,554.92 | 1,314.40 |
注1、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存在差异, 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少于原预算金额所致;
注2、结余募集资金中尚有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待到期后连同利息一并转回;
注3、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实际转出的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注4、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
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顾兆廷 | 朱玉华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