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西力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 |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因素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开发风险
拥有先进性的自主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智能电网向信息集成、高度智能的方向发展,下游客户对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均提出更智能化、更集成化的高要求,这需要公司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但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持续提升,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把握市场发展潮流,可能造成公司无法及时、有效地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继而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涉及高精度计量、软件模块化、数据库、控制电路设计、通信、数据安全、精密仪表制造等综合技术,属于技术密集行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目前,行业内高级复合型人才不足,同行业企业对人才的竞争较为激烈,如果公司核心人员流失,则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经过长时间的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电能计量箱等产品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直接关系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如出现重要技术人员流失、专利及核心技术保护措施不力等情况,则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泄露,一旦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存在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集中于电力行业,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网省公司,其中第一大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网省公司。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业务对国家电网存在一定依赖,如果国家电网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产品需求,而公司又不能及时规模化拓展其他客户,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在各批招标中存在中标情况不确定的风险
国家电网对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能够参与投标的企业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国家电网基于降低投标人履约风险考量,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招标中,对每个分标通过限制投标人的中标包数实行中标总量限额控制,投标人在各分标能否中标,所中标包的大小均具有不确定性。对于产品需求数量更多的标包,意向投标人也更多,对于标包的竞争也愈加激烈,中标的不确定性也更强,因而在各批次招标中,公司可能存在中标情况不确定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芯片、本地及远程模块、通用电子元件、塑料材料、继电器、五金件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达到77%以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控制产品成本,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应收款项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之和为20,702.56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0.5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应收账款金额进一步增长,则公司面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回款率下降、坏账准备上升、需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具有较强的专属用途,行业市场空间与下游电网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安排高度相关。电网投资规模可能受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发展状况、各地基础设
施建设水平、科学技术进步情况、电网公司战略规划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具有不可预见性。未来如电网产业政策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动,电网投资规模下降,招标量减少,则公司获取的业务规模可能会下降,继而直接影响公司业绩水平。
(四)宏观环境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公司已于2020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并获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未来公司须每三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不能完全排除因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使公司无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这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5,958,488.05 | 204,709,195.69 | -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375,425.03 | 25,707,457.51 | -12.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531,680.83 | 22,702,409.92 | -5.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738,867.58 | 18,869,883.94 | 84.10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53,124,603.94 | 760,118,993.49 | -0.92 |
总资产 | 1,008,909,959.72 | 1,008,595,043.29 | 0.03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11.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11.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 0.14 | 0.15 | -6.67 |
本每股收益(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0 | 3.46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9 | 3.05 | 减少0.26个百分点 |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9,595.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7%,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出口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7.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53.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下降、非经常性损益减少并募投项目新建厂房、新增设备开始投入使用并计提折旧费用共同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1.76%、11.76%、6.67%,主要原因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4.10%,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持续的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测试中心。
公司建立了优秀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拥有成熟的产品设计平台、快速的技术响应能力、先进的试验设备和完整的测试体系。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领域,拥有高可靠性数据存储数据库中间件技术、软件功能模块化设计技术、综合能源管理设计技术、智能电表可靠性设计技术、自适应电源管理技术、高可靠性控制电路设计技术、高精度计量技术、自动化生产检测及质量控制技术、计量箱可靠性设计技术等核心技术,并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同时,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促进了公司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专
利100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取得软件著作权142项,多个研发项目得到浙江省、杭州市政府资助和奖励。
2、系统性信息化建设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已逐步建成了集成ERP管理系统、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EMS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E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NQI厂家侧数据采集系统、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智能巡更生产安全系统等系统的数字工厂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实现了企业管理、生产流程的信息化、数字化,提高了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
公司生产过程所应用的信息系统包括西力MES灌胶工序数据采集系统、西力MES变压器激光打标工序数据采集系统、西力MES终端参数设置系统、西力MES热熔工序数据采集系统、西力ESAM安全认证测试系统、西力MES生产制造执行管理系统并形成了这些系统的软件著作权。
3、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可靠优势
公司建立、通过并运行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产品具有完备的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国CCC质量认证、荷兰KEMA认证及欧盟MID分供方认证等多项国内外权威认证。
公司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导入并实施“6S管理”、“MES生产制造执行管理系统”、“ERP管理系统”等先进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规范产品制造质量控制流程,严格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和周期性成品抽检和型式试验。公司产品在国家质检总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均合格。
自2019年国家电网对供应商实施分类评级以来,公司电能表、集中器在历次供应商绩效评价中均获最高等级A类评价。
4、能够快速响应定制化产品需求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借助于多年积累的产品研发经验,在产品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形成了功能模块化、模块标准化、标准平台化的研发管理和设计思路,不仅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产品功能的扩展和兼容问题,也能快速整合已有的标准化技术并进行创新性研
发,并研发创新技术,快速响应定制化的产品需求。
5、生产线完整优势
在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整体发展的同时,公司向产业链上游拓展,自主生产了部分变压器、互感器、表壳等器件和部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生产所需器件和部件的及时供应,也降低了产品成本。
公司变压器互感器车间配置有专业的生产设备,主要用于生产自有产品使用的变压器、互感器;公司结构件车间则主要为公司智能电表产品生产配套所需的底壳、罩壳等,相较于完全外购,可一定程度上节约生产成本。
七、研发支出及进展情况
(一)研发支出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1,367.13万元,同比增加9.4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98%。
(二)研发进展
公司成立20余年来,始终立足于电能计量行业。通过在电能计量领域的长期积累,掌握了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电能计量箱设计、生产的核心技术,涵盖高精度计量、软件模块化、数据库、控制电路设计、通信、数据安全及生产自动化等领域,并应用于公司业务全流程。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测试中心,公司是瑞士DLMS技术协会会员、南非STS技术协会会员、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实用新型专利1个、软件著作权9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新增业务种类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2023年1-6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54.7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7,562.50 |
减:发行有关费用 | 4,241.59 |
募集资金净额 | 23,320.91 |
截至上年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092.74 |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支出 | 554.75 |
加: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9.21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 3,557.20注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00 |
注: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6月,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 | 股东身份、职务 | 直接持股数 | 间接持股数 | 合计持股数 | 合计持股比例 |
1 | 宋毅然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49,830,000 | 4,815,000 | 54,645,000 | 36.43% |
2 | 周小蕾 | 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1,600,000 | 2,595,000 | 24,195,000 | 16.13% |
3 | 陈龙 | 董事、财务总监 | 2,700,000 | 150,000 | 2,850,000 | 1.90% |
4 | 朱永丰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250,000 | 150,000 | 2,400,000 | 1.60% |
5 | 胡余生 | 副总经理 | 2,250,000 | 150,000 | 2,400,000 | 1.60% |
6 | 徐新如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 | 900,000 | 120,000 | 1,020,000 | 0.68% |
7 | 杨培勇 | 监事 | 900,000 | 120,000 | 1,020,000 | 0.68% |
8 | 杨兴 | 董事、总工程师 | 900,000 | 120,000 | 1,020,000 | 0.68% |
9 | 方莉 | 职工代表监事 | - | 75,000 | 75,000 | 0.05% |
10 | 卢承杰 | 监事 | - | 75,000 | 75,000 | 0.05% |
合计 | 83,130,000 | 8,520,000 | 91,650,000 | 61.1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顾兆廷 | 朱玉华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