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惠泰医疗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惠泰医疗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惠泰医疗业务情况,对惠泰医疗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上半年度惠泰医疗在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上半年度惠泰医疗在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2023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惠泰医疗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惠泰医疗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惠泰医疗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惠泰医疗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惠泰医疗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惠泰医疗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上半年度,惠泰医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度,惠泰医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 2023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惠泰医疗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上半年度,惠泰医疗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2023年上半年度,惠泰医疗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核查,惠泰医疗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新产品研发失败及注册风险
介入性医疗器械产业近年来市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临床对更安全有效的介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求较大,因此各大医疗器械公司都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为保持竞争优势,必须持续开发高技术含
量的新产品;此外,为进一步丰富公司在介入治疗领域产品线,亦需要不断研发新的产品。介入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的研发难度和研发门槛,涉及医学、材料学、生物学、机械制造以及物理化学等多学科交叉领域。在产业化环节,如导管编织工艺、导丝的加工焊接和球囊导管的制造等都属于精密加工甚至超精密加工工艺,需要不断的工艺探索、打磨和攻关,才能保证良品率。在全球同行业不断增加本领域研发投入的大背景下,研发能力、研发条件等不确定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照计划开发出新产品,或者技术开发失败或在研项目无法产业化,将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步伐,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如公司新产品研发未达到预期、研发失败或在产业化中未能掌握成熟的工艺和产品制备,则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回报的风险。
(二)科研及管理人才流失的风险
作为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稳定、高素质的科研及管理人才对公司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良好的薪酬福利、工作环境和人才培养体制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科技或管理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行业,外资品牌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外资品牌诸如强生、雅培、波士顿科学、泰尔茂等企业凭借其强大的研发优势、健全的产品体系和先发的渠道优势,占据国内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虽然从竞争厂家上看,公司所处的电生理和血管介入细分领域竞争厂家并不多,但外资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和对临床医生的培育,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临床医生的使用习惯,公司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提升公司产品的使用量。在电生理领域也有多个国产厂家正在进行基于房颤治疗的新疗法新技术的临床试验和产品注册。
目前,医疗器械行业国家集采、省级联盟集采持续进行,虽然有助于实现产品进一步覆盖和入院,但也加剧了行业竞争态势,部分细分领域生产厂家将有可
能会逐步切入该细分领域,进一步加剧该领域的竞争。另外,价格体系发生变化,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将面临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政策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2021年6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与集中采购。
若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未能紧跟行业发展,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或未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则公司将可能面临产品市场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等风险,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销售渠道风险及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进行销售。未来公司仍将保持以经销模式为主的销售模式。随着经销商数量的持续增多,维持经销商销售网络的健康与稳定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主要基于双方的合作和互信,公司并不能对经销商的实际运营进行直接控制。因此,存在潜在的因经销商销售或售后服务不当而对公司品牌声誉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经销商如在未来经营活动中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违背,使双方不能保持稳定和持续的合作,也可能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品质量及潜在责任风险
介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作为直接接触人体心脏、主动脉等重要器官的医疗器械,其在临床应用中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产品质量受到国家重点监管。若未来公司因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患者如在使用后出现意外
风险事故,患者提出产品责任索赔或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等,均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及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支付抗辩费用、面临败诉风险或赔偿义务等。
(七)行业监管相关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两大类,主要销售区域在中国境内,也出口至美国、日本、欧盟、拉美、中东、俄罗斯独联体地区及非洲等国家或地区。国家药监局对医疗器械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产品大多属于III类医疗器械,即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实行最为严格的产品注册管理。此外,国际市场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将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业作为重点监管行业,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严格的许可或者认证制度。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满足我国与进口国准入政策以及行业监管要求,则产品的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可能被暂停或取消,甚至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八)产品注册风险
公司生产销售的电生理和血管介入产品等属于介入性医疗器械,大多属于III类医疗器械,需在主管部门取得相应的注册。此外,公司产品主要进口国也实行相应的产品注册或认证制度。虽然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已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但介入类医疗器械技术含量较高,产品准入门槛较高,主管部门对此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持续加强监管,注册和监管法规处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个别产品存在不能及时取得注册证的可能性,进而影响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欧盟医疗器械新法规MDR指令于2021年5月26日起强制实施。报告期内,欧盟MDR的实施仍在缓慢进行中,全行业审核机构资源供不应求;为了缓解这一情况,欧盟已决定实施MDR过渡期延期法案,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获取CE认证的公司产品,将获得顺延至2027年12月31日的过渡缓冲期,但对于新产品仍然面临审核进展缓慢的影响,获取欧盟MDR认证的进度将减缓,进而影响新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速度。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87,985,502.65 | 555,656,872.82 | 4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7,395,456.84 | 158,872,593.10 | 62.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2,454,927.47 | 140,836,218.34 | 72.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313,449.87 | 179,897,006.36 | 84.1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27,427,592.76 | 1,763,312,056.24 | -7.71 |
总资产 | 2,322,668,637.03 | 2,225,978,346.27 | 4.34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86 | 2.38 | 62.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80 | 2.35 | 61.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64 | 2.11 | 72.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8 | 8.69 | 增加5.3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6 | 7.70 | 增加5.5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82 | 15.90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81%,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血管介入类产品的覆盖率及入院渗透率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及OEM业务持续良好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2.01%和72.15%,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降本控费带来的利润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4.1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增长,经营利润增加带来的现金流增长。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2.18%、61.70%、72.51%,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产品盈利能力增强、降本控费、净利润增加带来的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领域,经过近20年的探索与积累,掌握了多项核心生产工艺及产品开发技术,通过打造行业领先的自主生产制造平台、电生理系统技术平台及产品结构创新,形成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公司核心技术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技术类型 | 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1 | 核心工艺 | 钢丝网加强挤出技术 | 钢丝网加强挤出技术核心在于如何保证内外层高分子材料的粘合性、较小的偏心率及表面光滑度。该技术对挤出设备要求高,需要对口模、芯模进行特殊设计,控制参数复杂,需要大量的经验积累。传统的钢丝网加强管通过流变工艺实现,成本高、效率低且工艺不稳定,公司研发的钢丝网加强挤出技术显著提高了钢丝网加强管质量的稳定性,将生产效率提升约10倍,同时大幅降低生产成本。 |
2 | 核心工艺 | 异种合金对接技术 | 公司开发了可以工业化应用的异种金属丝连接技术及相应生产设备,解决了不同类型金属丝焊接脆性大的问题。通过该技术及设备可以充分利用不同金属丝的特性设计产品,能够将丝径0.04mm芯轴、丝径0.04mm弹簧丝同钢丝网焊接为一体,有效增强导丝扭矩的传递,提高产品的扭控性能,充分满足医生精准操控导丝头端的需求。 |
3 | 核心工艺 | 亲水涂层技术 | 亲水涂层技术广泛应用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领域,对于提高器械的生物相容性以及通畅性等性能提高具有显著优势。该技术机理复杂,对材料级别及固化残留纯度要求高、验证周期长,且产业规模化难度大。公司在医用聚合物及医用金属两种基底表面自主开发了PVP(聚乙烯吡咯烷酮)PVM/MA(聚甲基乙烯基醚马来酸酐)两 |
序号 | 技术类型 | 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种体系亲水润滑涂层配方,并建立了物理涂覆、喷涂及浸涂自动化生产线,满足公司全系列产品对不同润滑性能、不同润滑区域以及不同应用环境的亲水涂层需求,打破了外资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垄断。 | |||
4 | 技术平台 | 双模式电生理导航标测系统 | 该技术可以兼顾临床对耗材成本和导航精度要求。公司拥有低频稳恒电场定位技术、磁电数据融合技术、低频呼吸扰动处理技术、低噪声电生理信号处理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促进双模式导航产品的产业化。 |
5 | 技术平台 | 高频功率发生平台 | 低谐波失真的,高效率,紧凑型医用高频功率发生器技术,采用全数字设计,具有完善的实时阻抗测量,功率闭环控制,安全冗余设计,可广泛应用于心内科/心外科/肝癌治疗/肾动脉消融手术等多种需要高频功率输出的场合。该技术平台输出效率高,功率调整响应速度快,自主功能完善,结构紧凑,具有在不同治疗系统应用场景中易于整合的优点。 |
6 | 结构创新 | CS标测导管头端空间弯形结构设计技术 | 传统的冠状窦标测电极导管头端弯形均为平面结构,公司首次提出冠状窦可控标测电极导管头端空间弯形结构设计,并实现了临床应用,其设计可完全贴合心脏冠状窦解剖结构,大幅缩短了导管放置入冠状窦的时间,该设计广受市场认可和好评。 |
7 | 结构创新 | 压力感应传导技术 | 公司研发的压力感应传导技术提出了使用光纤光栅制作矢量力值传感器,并开创性地设计了相应的保护和缓冲结构,使压力测量具有高度的精密性和稳定性。同时,光信号的传播可以完全免疫电磁干扰,更进一步提升了压力测量的可靠性。 |
8 | 结构创新 | 可控弯导管技术 | 公司研发的可控弯导管与固定弯导管相比,通过调节外手柄与拉推杆的相对位置,导管弯曲段的远端发生弯曲变形,控制外手柄与推杆的相对位移,实现导管远端弯曲可控,达到使用同一根导管可以进入左、右冠状动脉,缩短手术时间,提高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手术的安全性,也适合不同大小的心脏和不同开口的冠状动脉。 |
9 | 结构创新 | 导引导丝复合双芯技术 | 具有专利技术的导引导丝复合双芯技术,使得导丝尖端柔软,便于术者精准操控导丝头端,同时具备优良的连接强度,头端断裂力达12N以上,硬度达0.6g,综合性能卓越。 |
10 | 结构创新 | 球囊导管设计和制造技术 | 独有的球形头端技术,显著提升后扩球囊在弯曲血管内的通过性能,管身设计实现了冠脉介入手术操作所需的推送性和跟踪性的结合,并可实现6F导引导管内两个4.0mm(直径)*15mm(长度)的后扩球囊的对吻,更加充分地满足了临床需求。 |
11 | 核心技术 | 高压脉冲场发生技术 | 自主知识产权的脉冲场能量发生器:该设备可与公司现有三维标测系统有机整合,使用操作上延续既有的射频 |
序号 | 技术类型 | 核心技术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消融系统的使用习惯,为临床提供统一的、简捷的用户体验。在此技术平台研发过程中,通过高压脉冲场对组织/器官的大量试验,公司掌握了脉冲场消融的各种细节信息,进一步确保了技术向产品孵化的顺利进行。 | |||
12 | 核心技术 | 电生理信号处理技术 | 创新的硬件架构将系统噪声水平降至近新低,可为临床提供史无前例的电生理信号分辨能力,同时全数字设计带来稳定可靠的抗干扰能力,该技术将成为公司未来心脏电生理设备的基础平台,并巩固公司在电生理信号处理领域的领先地位。 |
13 | 核心工艺 | 弹簧制造技术 | 公司自主开发了弹簧制造工艺和专用设备,能高精度地控制弹簧节距,配套开发的弹簧拔管设备,能制造单股到多股的不同材质的弹簧,可应用于不同血管内介入导管的设计和制造。如高性能的可扭转微导管、超薄鞘管、抗折导管、扭矩弹簧等,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升级质量,也为创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技术支持。 |
14 | 核心工艺 | 超高压球囊成型工艺 | 开发的超高压球囊成型工艺,球囊额定爆破压可达36ATM,平均爆破压高达45-50ATM;球囊耐压指标显著高于同类市售产品(RBP18-22ATM),对冠状动脉钙化病变治疗具有更好的治疗效果,满足临床精准需求。 |
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并通过在公司产品应用中持续完善和创新;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808.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7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升级产品,加大研发投入,研发项目增加,对应人员、薪酬、材料费和咨询费增加;部分项目进入临床阶段检验测试费增加;以及产业化升级机器设备增加导致折旧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8,927,553.62 | 88,370,489.51 | 23.2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8,927,553.62 | 88,370,489.51 | 23.2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82 | 15.90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二)研发进展
公司以满足临床应用为导向,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积极开展“医工结合”的模式,稳步推进各项研发项目,并对技术创新成果积极申请专利保护。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申请11项,授权3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3项,授权18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类型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1 | 3 | 167 | 57 |
实用新型专利 | 13 | 18 | 140 | 7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9 | 8 |
软件著作权 | 2 | 0 | 32 | 30 |
其他 | 0 | 0 | 2 | 2 |
合计 | 26 | 22 | 350 | 176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2,648,306.7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3,457,602.6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241,248,200.00 |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 90,530,374.75 |
募集资金净额 | 1,150,717,825.25 |
减: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502,648,306.72 |
其中: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 | 224,702,705.19 |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 | 104,152,312.18 |
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 | 31,487,035.95 |
外周血管介入项目 | 7,243,915.71 |
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 | 63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34,432,337.69 |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61,388,084.08 |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账户余额 | 306,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期末余额 | 403,457,602.6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28274 | 活期 | 2,553,671.58 |
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28290 | 活期 | 1,457,077.26 |
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74534 | 活期 | 2,369,615.51 |
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415873 | 活期 | 9,375,694.44 |
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74500 | 活期 | 2,215,753.37 |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23184 | 活期 | 2,029,653.19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23192 | 活期 | 38,518.09 |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23200 | 活期 | 158,355.44 |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25429 | 活期 | 333,869,518.04 |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74740 | 活期 | 2,186,484.63 |
湖南惠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4403040160000336517 | 活期 | 6,141,415.77 |
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支行 | 121934093610702 | 活期 | 41,061,845.29 |
合计 | 403,457,602.61 |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惠泰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惠泰医疗董事兼副总经理徐轶青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35万股;副总经理韩永贵减持23,396股,除上述减持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