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重大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4月4日,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7日,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了2023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策略、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独立性、质量管理体系等事项。
(三)2024年3月17日,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了2023年年报的审计进度、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非常规交易、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事项。立信就其对公司会计实务和政策、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财务报告质量等方面向审计委员会作出评价。
(四)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