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2.703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30.135元/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调整为4.491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调整为30.0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
量调整为4.491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长熊伟先生、董事袁自军先生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8.98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4918万股,授予价格为22.703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4918万股,授予价格为30.13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熊伟先生、董事吴健先生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