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及“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7,953,623.98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1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2020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3.20万股,发行价为34.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98,56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2,287,392.00元,余额为人民币398,211,168.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810,332.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400,83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 | 18,947.10 | 18,947.10 |
2 | 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63.05 | 15,963.0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44,910.15 | 44,910.15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0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共计为人民币492.32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为人民币228.4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263.87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已完成资金置换。
2、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在基于首次公开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深圳市三旺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及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 | 18,947.10 | 18,947.10 | 18,947.10 |
2 | 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63.05 | 15,963.05 | 9,492.98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44,910.15 | 44,910.15 | 38,440.08 |
3、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进行变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调整如下:
新增前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1 | 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 | 三旺奇通 | 上海 |
2 | 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三旺奇通 | 上海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新增后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1 | 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 | 三旺奇通 | 上海 |
2 | 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三旺奇通、公司 | 上海、深圳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4、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及“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29日,前述2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投入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利息收入净额(3)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4)=(1)+(3)-(2) |
1 | 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 | 18,947.10 | 17,907.47 | 635.41 | 1,675.04 |
2 | 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492.98 | 9,782.43 | 409.77 | 120.32 |
注1:利息收入净额(3)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注2:包含尚未赎回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万元;注3: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953,623.98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