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止,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
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能清、林建山
6、项目联系人:刘能清
7、联系电话:0755-23953842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无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688618.SH
3、注册资本:75,126,051.00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
5、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
6、法定代表人:熊伟
7、实际控制人:熊伟、陶陶
8、联系人:熊莹莹
9、联系电话:0755-23591696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4年3月27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三旺通信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三旺通信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三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
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三旺通信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三旺通信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三旺通信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职期间,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通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并与之沟通,且能够应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机构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职期间,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职地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1,795.36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履行对三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及“工业互联网
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795.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能清 林建山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沈 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