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180股。此外,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80>S≥60”,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S<60”,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本期因个人考核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085股。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265股,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22.703元/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存放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合计695,596股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126,051股减少至74,430,45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5,126,051元减少至人民币74,430,45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6月2日
(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23591696
5、电子邮件:688618public@3onedata.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