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一月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
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栏目中填写所投出的票数,如股东所投出的选举票总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选票视为无效。如股东所投出的选举票数小于或等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请股东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月2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月23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熊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袁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范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卢诗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李雅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签署表决票;
(八)会务工作人员收回表决票,计票人、监票人、见证律师共同清点表决票,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会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熊伟先生、吴健先生、袁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以上非独立董事投票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每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以单项议案提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以下3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选举熊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袁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范丛明先生、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以上独立董事投票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每位独立董事的选举以单项议案提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以下2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选举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范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卢诗逸先生、李雅楠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股东大会就选举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以单项议案提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以下2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选举卢诗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李雅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本科和硕士专业分别为无线电技术和软件工程专业,东南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博士在读,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南山区领航人才。1998年4月至1999年9月任南方通信(惠州)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280,532股股份,通过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钜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5,594,000股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45.19%,除上述持股外,熊伟先生通过中信建投三旺通信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0.63%。除上述情况外,熊伟先生、陶陶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钜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熊伟先生通过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钜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控制公司39.69%和9.92%的股份。熊伟先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自军先生为表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熊莹莹女士为堂兄妹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熊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健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九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预算员;2001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497,130股股份,通过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钜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690,000股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17.39%,除上述持股外,吴健先生通过中信建投三旺通信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0.19%。吴健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袁自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任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客户销售经理;2002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董事、营销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集成供应链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自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11,866股股份,通过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钜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6,000股,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6.97%。袁自军先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熊伟先生为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袁自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丛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获得复旦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历任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办主任、深圳市华讯方舟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安泽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执行会长;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丛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范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燕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审计专业学士学位,1997年获得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2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至2018年7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体系、人事体系、运营体系副总裁;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红山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君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2023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诗逸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正华丰发展有限公司平面设计师;2017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内容制作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诗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雅楠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任辽宁世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任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23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高级法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雅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