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宿迁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钜有咨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0,364,881股的9.92%。上述股份为钜有咨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月2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钜有咨询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钜有咨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310,9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03,6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07,2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限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持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熊伟先生为钜有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近日已收到熊伟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参与钜有咨询减持事项的承诺函》,熊伟先生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事项。本次拟减持的股份系公司董事吴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自军先生通过钜有咨询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宿迁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0,952,000 | 9.92% | IPO前取得:5,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5,952,000股 |
注:钜有咨询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熊伟 | 14,280,532 | 12.94% | 熊伟先生、陶陶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实际控制人熊伟先生控制的企业。宿迁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熊伟先生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宿迁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陶陶女士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熊伟先生、陶陶女士、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宿迁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陶陶 | 0 | 0.00% | ||
宿迁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52,000 | 9.92% | ||
宿迁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29,556 | 1.93% | ||
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 | 43,808,000 | 39.69% | ||
合计 | 71,170,088 | 64.49% | — |
上述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宿迁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超过:3,310,945股 | 不超过: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103,648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07,297股 | 2025/4/8~2025/7/7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自身资金需要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钜有咨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6)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企业依法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价格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7)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为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本企业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之意向。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①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③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④信息披露。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⑤减持比例。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所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企业名下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钜有咨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
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