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自愿披露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邮电”)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衡水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062.7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30.00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10,461.50万元)。
? 根据联合体约定,天津邮电负责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实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调试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及质保期服务、第1年运营服务等内容的全部工作。
? 风险提示:公司已收到衡水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通知书,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收到“衡水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HXZB2023-T1-00168-001
招标人:衡水高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内容:衡水高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估算总投资:13,062.7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30.00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10,461.5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一中心(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一中枢(人工智能中枢)、一基础(智能感知基础)、六个专项
应用(智慧城管、智慧应急、社会治理、经济运行、数字招商、智慧政务)。以上内容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
中标人:公司与天津邮电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联合体约定,天津邮电负责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实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调试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及质保期服务、第1年运营服务等内容的全部工作。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3,062.74万元(含税)(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30.00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10,461.50万元),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取决于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履约期限及项目最终实施内容。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