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罗普特(688619)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619 公司简称: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罗普特68861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余丽梅
电话0592-3662258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
电子信箱ir.ropeok@ropeok.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898,128,854.601,878,741,049.822,000,776,933.90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9,675,829.521,207,678,932.211,287,376,449.76-6.46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18,076,024.9859,809,418.4659,809,418.469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54,905.30-18,908,666.54-19,594,905.0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054,438.06-24,264,670.59-24,950,909.13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567,415.43-214,104,972.36-214,104,972.3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1-1.39-1.3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10-0.1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10-0.10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0532.7432.74减少15.69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86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陈延行境内自然人37.7370,801,35370,801,35300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其他5.089,523,0129,523,01200
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5.079,519,5829,519,58200
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214,139,7794,139,77900
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214,139,7794,139,77900
北京泰达博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93,734,586000
深圳市麦高富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智同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372,568,741000
UBS AG境外法人1.262,357,344000
林亚女境内自然人1.142,135,021000
李凡境内自然人0.951,784,5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陈碧珠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陈碧珠与陈延行系姐弟关系。陈延行与陈碧珠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罗普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日常决策过程中,陈碧珠通过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陈碧珠作为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行使表决权、决策权时,陈碧珠始终作为陈延行的一致行动人,以陈延行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五年内有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