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考虑人员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后,与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的审计业务。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首席合伙人:梁春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3.2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89亿元。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488家,审计收费总额6.1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金先生,注册会计师,于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组织实施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资产重组、IPO审计、大型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积累了丰富的会计、审计及财务咨询等方面的专业经验。最近几年负责的上市公司包括:华宇软件(300271)、中安科(600654)、华谊兄弟(300027)、皇台酒业(000995)、盛达资源(000603)、中创环保(300056)、吉翔股份(603399)等;最近几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曙光股份(600303)、天汽模(002510)、科达自控(831832)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先生,注册会计师,于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次。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忠林,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
项目合伙人赵金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赵金 | 2022/11/22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 |
因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赵金先生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自2022年后仍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签字会计师,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可以承接本次审计业务。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公司历史及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与上一年度收费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考虑人员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后,与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的审计业务。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
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收费等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