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陈碧珠女士因工作调整已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经董事长陈延行先生提名,公司选举本届现任董事吴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陈延行先生(主任委员)、邵宜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吴俊女士简历吴俊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厦门信息港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罗普特(厦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战略发展中心总监。2019年1月2022年1月,担任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厦门恒丞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268股,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32,400股。吴俊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俊女士于2023年10月26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2023年11月7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吴俊女士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