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延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对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情况进行评估,并拟定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拟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