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