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 形式的分配。
由于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 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35.25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82.77 万 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942.83 万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8,863.93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会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为: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 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合并报表)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 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 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根据以上规定,鉴于2025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不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 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 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