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罗普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28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787,012.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明细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90,428.73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14,494.95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8,550.03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81,878.7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9,146.37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270.10 |
| 暂时补流金额 | 0.00 |
| 现金管理金额 | 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98 |
| 其他-永久补流金额(结项) | 12,417.9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956.64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上海)软件”)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8,000万元对罗普特(上海)软件进行实缴出资并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在罗普特(上海)软件新
设2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开展募投项目。同时,在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新设1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设1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厦门软件园支行 | 4100200129100077949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 35150198020100001926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厦门五缘湾支行 | 592902512110807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厦门翔安支行 | 40334001046886193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厦门)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厦门五缘湾支行 | 592902596310918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 1001100429006005502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 1001100429006005475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厦门科技支行 | 129970100100266532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厦门科技支行 | 129970100100375206 | 0.00 | 已注销 |
| 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厦门科技支行 | 129970100100375181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352000661013000514718 | 0.00 | 已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并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万元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5,0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2个月 | 2024年10月29日 | 2025年10月16日 | 5,000.00 |
| 5,000.00 | 2025年10月20日 | 12个月 | 2025年10月17日 | 2025年12月4日 | 5,000.00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情况如下: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 2024年4月21日 | 2025年4月20日 | 2024年4月21日 |
| 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 2025年4月21日 | 2026年4月20日 | 2025年4月21日 |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3,000.00 | 2024-11-4 | 2025-2-3 | 2025-2-3 | 0.00 | 2.41% | 14.21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3,000.00 | 2025-4-1 | 2025-4-30 | 2025-4-30 | 0.00 | 2.45% | 5.84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3,000.00 | 2025-5-6 | 2025-5-30 | 2025-5-30 | 0.00 | 2.20% | 4.34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2,000.00 | 2025-7-9 | 2025-10-9 | 2025-10-9 | 0.00 | 1.90% | 9.58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2,000.00 | 2025-10-16 | 2025-12-15 | 2025-12-15 | 0.00 | 1.58% | 5.19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74.1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并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单位:万元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 8,781.38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12月5日 | 不适用 |
注:“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7,813,771.23元,其中结项后利息72,073.45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3456号),报告认为:罗普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罗普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2月10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0.10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416.4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2) | 28,00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4.2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16,466.64 | 22,361.64 | 22,361.64 | 0.00 | 19,306.62 | -3,055.02 | 86.34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20,917.11 | 20,917.11 | 20,917.11 | 2,270.10 | 13,254.00 | -7,663.11 | 63.3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599.95 | 8,599.95 | 0.00 | 8,599.95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公司股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55.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67,383.75 | 81,878.70 | 81,878.70 | 2,270.10 | 71,416.47 | -10,718.13 | 87.2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整体投入比例达52.51%。该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拓展节奏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2: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8,000万元对罗普特(上海)软件进行实缴出资并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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