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pdf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大华核字[2026]0011003456号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 目录 | 页次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 二、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0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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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3456号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罗普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罗普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罗普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6]0011003456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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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罗普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罗普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罗普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罗普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北京 | 赵金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申翌君 | |||
|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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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28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787,012.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2,701,030.93元,累计己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9,664,994.97元(包含发行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6,365,189.29元,“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7,813,771.23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61,091.61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9,556,655.4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集专户余额为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2月10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90,428.73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14,494.95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8,5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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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净额 | 81,878.7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9,146.37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270.10 |
| 暂时补流金额 | 0.00 |
| 现金管理金额 | 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98 |
| 其他-永久补流金额(结项) | 12,417.9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956.64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上海)软件”)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8,000万元对罗普特(上海)软件进行实缴出资并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在罗普特(上海)软件新设2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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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以开展募投项目。同时,在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新设1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设1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2月10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厦门软件园支行 | 4100200129100077949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 35150198020100001926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厦门五缘湾支行 | 592902512110807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厦门翔安支行 | 40334001046886193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厦门)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厦门五缘湾支行 | 592902596310918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 1001100429006005502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 | 1001100429006005475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厦门科技支行 | 129970100100266532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厦门科技支行 | 129970100100375206 | 0.00 | 已注销 |
| 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厦门科技支行 | 129970100100375181 | 0.00 | 已注销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352000661013000514718 | 0.00 | 已注销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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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2月10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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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12个月 | 2024年10月29日 | 2025年10月16日 | 5,000.00 |
| 5,000.00 | 2025年10月20日 | 12个月 | 2025年10月17日 | 2025年12月4日 | 5,000.00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2月10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 2025年4月21日 | 2026年4月20日 | 2025年4月21日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2月10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3,000.00 | 2024/11/4 | 2025/2/3 | 2025/2/3 | 3,000.00 | 2.41% | 14.21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3,000.00 | 2025/4/1 | 2025/4/30 | 2025/4/30 | 3,000.00 | 2.45% | 5.84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3,000.00 | 2025/5/6 | 2025/5/30 | 2025/5/30 | 3,000.00 | 2.20% | 4.34 |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2,000.00 | 2025/7/9 | 2025/10/9 | 2025/10/9 | 2,000.00 | 1.90% | 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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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 | 2,000.00 | 2025/10/16 | 2025/12/15 | 2025/12/15 | 2,000.00 | 1.58% | 5.19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74.1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并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2025年12月27日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2月10日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 8,781.38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12月5日 | 不适用 |
注:“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