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阳光诺和(688621)公司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邮编:100033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德恒02F20220777-00002号

致: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接受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阳光诺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停牌之日起前六个月至《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卖阳光诺和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所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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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为出具本核查意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其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其中,对于出具本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上市公司或其他有关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承办律师出具本核查意见已得到并最终依赖于上市公司作出的如下保证:上市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所必需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及相关口头证言;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的副本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及证言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之处;提供给本所的文件材料的签字和/或盖章均为真实,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本核查意见仅就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涉嫌内幕交易、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法律障碍发表核查意见。本所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主管机关审核,并依法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和自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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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自查期间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停牌之日起前六个月至《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11日;本次自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章海龙交易对方2022年6月28日买入600600
2022年6月29日买入6001,200
2022年7月1日卖出2001,000
2022年7月11日卖出400600
2022年7月12日买入7001,300
2022年7月25日买入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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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7月25日卖出200
2022年7月28日买入4001,700
2022年8月1日买入2001,900
2022年8月4日卖出2001,700
2022年8月10日买入2001,700
2022年8月10日卖出200
2022年8月11日买入2001,700
2022年8月11日卖出200
2022年8月12日买入6002,300
2022年8月24日买入2002,500
2022年8月25日买入2002,700
2022年8月26日买入4002,500
2022年8月26日卖出600
2022年9月19日买入2,3004,800
2022年9月20日买入2004,800
2022年9月20日卖出200
2022年9月26日买入2004,800
2022年9月26日卖出200
2022年10月10日买入2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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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10月17日买入1,0005,000
2022年10月17日卖出1,000
2022年10月18日买入2004,400
2022年10月18日卖出800
2022年10月19日买入2,0005,200
2022年10月19日卖出1,200
2022年10月20日买入5005,100
2022年10月20日卖出600
2022年10月21日买入2005,100
2022年10月21日卖出200
房玉蓉交易对方章海龙配偶2022年4月29日买入200200
2022年5月9日卖出200-
2022年5月23日买入600600
2022年5月25日买入400600
2022年5月25日卖出400
2022年6月2日买入6001,000
2022年6月2日卖出200
2022年6月6日卖出1,000-
2022年6月24日买入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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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6月27日买入200200
2022年6月27日卖出200
2022年6月28日买入8001,000
2022年6月29日买入6001,600
2022年6月30日买入3001,700
2022年6月30日卖出200
2022年7月1日卖出2001,500
2022年7月4日卖出2001,300
2022年7月5日买入2001,500
2022年7月8日买入2001,700
2022年7月11日卖出6001,100
2022年7月12日买入7001,800
2022年7月13日买入2001,800
2022年7月13日卖出200
2022年7月28日买入4002,200
2022年8月4日卖出2002,000
2022年8月11日买入6001,800
2022年8月11日卖出800
2022年8月12日买入2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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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8月18日买入3002,300
2022年8月25日买入4002,300
2022年8月25日卖出400
2022年8月26日买入6002,700
2022年8月26日卖出200
2022年9月5日买入6003,300
2022年9月6日卖出4002,900
2022年9月7日买入4003,300
2022年9月8日买入6003,900
2022年9月13日买入2004,100
2022年9月30日买入4004,500
2022年10月10日买入8005,100
2022年10月10日卖出200
2022年10月11日买入1,2005,700
2022年10月11日卖出600
2022年10月12日买入2,0005,900
2022年10月12日卖出1,800
2022年10月13日卖出1,4004,500
2022年10月14日买入1,20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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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10月14日卖出1,500
2022年10月17日买入1,2214,388
2022年10月17日卖出1,033
2022年10月18日买入6003,600
2022年10月18日卖出1,388
2022年10月19日买入2,4664,066
2022年10月19日卖出2,000
2022年10月20日买入2003,466
2022年10月20日卖出800
2022年10月21日买入7444,210
章怡韬交易对方章海龙之子2022年10月20日买入200200
2022年10月21日买入200400
2023年2月1日买入500900
吴红梅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4月27日买入2004,413
2022年5月9日卖出2004,213
2022年5月24日买入2004,413
2022年5月27日卖出2004,213
2022年5月31日卖出9003,313
2022年6月1日买入20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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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6月2日卖出2,900613
2022年6月6日卖出400213
2022年6月8日卖出20013
2022年6月28日卖出13-
陈国权交易对方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年6月22日买入1,0001,000
2022年6月23日买入1,0002,000
2022年6月28日买入5002,500
2022年6月28日卖出5002,000
2022年6月29日买入5002,500
2022年7月18日买入1,0003,500
2022年8月9日买入1,0004,500
2022年8月15日卖出5004,000
2022年8月16日卖出5003,500
2022年9月2日买入7004,200
2022年9月5日买入1,0005,200
2022年9月30日买入7005,900
冯海霞交易对方2022年5月9日卖出2,1002,000
2022年5月10日卖出1,0001,000
2022年5月11日卖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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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5月16日买入500500
2022年5月17日买入200700
2022年5月18日买入3001,000
2022年5月27日卖出400600
2022年6月6日卖出600-
2022年6月21日买入200200
2022年6月27日卖出200-
聂廷再交易对方冯海霞配偶2022年5月27日卖出9,6729,000
2022年6月6日卖出4,5004,500
2022年6月10日买入5,93510,435
2022年6月29日买入4,69015,125
2022年7月1日买入7,45222,577
杨光交易对方2022年6月21日卖出174,187-
万海涛交易对方2022年7月25日卖出94,4001,212,000
2022年7月26日卖出20,0001,192,000
2022年10月19日卖出8,0001,184,000
2022年11月8日卖出15,0001,169,000
陈澜交易对方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员蔡盈配偶2022年7月11日卖出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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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马昂上市公司子公司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3年4月4日买入200200
2023年4月6日买入400600
2023年4月7日卖出400200
2023年4月11日买入200400
许瑞上市公司子公司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李小军配偶2022年6月6日买入1,0007,468
2022年6月9日卖出2,4685,000
2022年6月30日买入3,0008,000
2022年9月9日买入2,00010,000
2022年10月20日买入4,9459,945
2022年10月20日卖出5,000
2022年12月5日买入20010,145
2022年12月14日买入1,00011,145
2023年1月5日买入60011,745
2023年2月3日卖出1,74510,000
2023年2月27日买入60010,600
2023年3月24日卖出10,600-
沈佳上市公司子公司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6月8日卖出400400
2022年6月21日买入400800
2022年6月27日卖出4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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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姓名职务/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7月4日卖出400-
2022年9月2日买入200200
2022年9月8日买入200400
2022年10月24日卖出400-
2022年12月5日买入300300
2023年3月14日卖出300-
2023年3月17日买入300300
2023年3月20日买入200500
2023年3月22日卖出200300
2023年3月24日买入200500
2023年3月28日卖出200300

上述交易中,杨光及万海涛属于减持上市公司IPO前获取的股份。1.马昂、许瑞、沈佳、吴红梅马昂、许瑞、沈佳系上市公司员工,吴红梅系标的公司员工。针对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马昂、许瑞、沈佳、吴红梅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一、上述行为系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基于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自身对阳光诺和所处行业及其股价走势的判断并结合自身财务状况而独立作出的交易行为;

二、本人未参与阳光诺和本次交易的筹划或决策,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交易阳光诺和股票时不知悉阳光诺和本次交易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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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四、自本说明及承诺函出具之日至阳光诺和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阳光诺和宣布终止实施该事项期间,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五、若上述买卖阳光诺和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自查期间内买卖阳光诺和股票所得收益上缴阳光诺和;

六、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章海龙、房玉蓉、章怡韬、冯海霞、聂廷再、杨光、万海涛、陈国权、陈澜

章海龙、冯海霞、杨光、万海涛系本次交易对方,房玉蓉、章怡韬分别系章海龙的配偶及儿子,聂廷再系冯海霞配偶,陈国权系交易对方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澜系交易对方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员蔡盈的配偶。

针对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章海龙、冯海霞、杨光、万海涛、陈国权、蔡盈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一、上述行为系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基于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自身对阳光诺和所处行业及其股价走势的判断并结合自身财务状况而独立作出的交易行为;

二、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交易阳光诺和股票时不知悉阳光诺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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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四、自本说明及承诺函出具之日至阳光诺和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阳光诺和宣布终止实施该事项期间,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五、若上述买卖阳光诺和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自查期间内买卖阳光诺和股票所得收益上缴阳光诺和;

六、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2022年6月21日卖出237,3071,069,093
2022年6月22日卖出114,588954,505
2022年6月23日卖出162,137792,368
2022年6月24日卖出300,859491,509
2022年6月27日卖出490,5091,000
2022年6月28日卖出1,000-
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2022年6月21日卖出350,1562,502,150
2022年6月22日卖出469,7272,032,423
2022年6月23日卖出138,7611,893,662
2022年6月24日卖出200,2511,693,411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6月27日卖出476,6001,216,811
2022年6月28日卖出604,400612,411
2022年6月29日卖出2,600609,811
2022年6月30日卖出3,505606,306
2022年7月1日卖出2,000604,306
2022年9月26日卖出26,087578,219
2022年9月27日卖出68,200510,019
2022年9月28日卖出3,800506,219
2022年9月29日卖出34,000472,219
2022年10月14日卖出210,577261,642
2022年10月18日卖出134,000127,642
2022年10月19日卖出41,30086,342
2022年10月20日卖出25,08361,259
2022年11月8日卖出2,32358,936
2022年11月11日卖出9,00049,936
2022年11月14日卖出3,00046,936
2022年11月15日卖出15,50031,436
2022年11月18日卖出2,00029,436
2022年11月21日卖出10,00019,436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11月29日卖出7,93611,500
2022年12月1日卖出6,0005,500
2022年12月7日卖出2,5003,000
2022年12月9日卖出3,000-
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2022年6月21日卖出618,802345,870
2022年6月23日卖出50,000295,870
2022年6月24日卖出79,444216,426
2022年6月28日卖出15,000201,426
2022年7月5日卖出17,898183,528
2022年8月11日卖出18,856164,672
2022年9月22日卖出30,000134,672
2022年9月23日卖出200134,472
2022年9月26日卖出30,000104,472
2022年9月27日卖出20,00084,472
2022年10月11日卖出11,00073,472
2022年10月12日卖出11,00062,472
2022年10月13日卖出62,472-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2022年6月27日卖出87,9871,752,013
2022年6月28日卖出56,7001,695,313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6月29日卖出154,0001,541,313
2022年6月30日卖出116,2801,425,033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对方2022年6月21日卖出52,800822,184
2022年6月22日卖出74,590747,594
2022年6月23日卖出130,534617,060
2022年6月24日卖出80,600536,460
2022年6月27日卖出51,400485,060
2022年7月5日卖出15,000470,060
2022年8月10日卖出29,000441,060
2022年8月11日卖出12,281428,779
2022年10月21日卖出14,000414,779
2022年11月8日卖出5,000409,779
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2022年6月28日卖出116,393658,344
2022年6月29日卖出150,677507,667
2022年6月30日卖出134,800372,86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2022年6月30日卖出76,491566,622
2022年7月1日卖出2,754563,868
2022年7月4日卖出448,303115,565
2022年7月5日卖出100,00015,565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7月6日卖出12,3853,180
2022年7月11日卖出3,180-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2022年6月21日卖出42,0001,062,000
2022年6月22日卖出8,0001,054,000
2022年6月24日卖出25,0001,029,000
2022年6月27日卖出35,000994,000
2022年8月10日卖出10,000984,000
2022年8月11日卖出10,000974,000
2022年11月8日卖出30,000944,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7月6日买入300300
2022年7月7日买入621921
2022年7月8日买入2001,121
2022年7月11日卖出200921
2022年7月12日买入2001,121
2022年7月13日卖出200921
2022年7月14日卖出200721
2022年7月15日买入5001,221
2022年7月18日卖出400821
2022年7月19日卖出600221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2年7月21日卖出221-
2022年8月9日买入200200
2022年8月10日卖出200-
2022年8月11日买入200200
2022年8月12日卖出200-
2022年8月26日买入200200
2022年8月29日卖出200-
2022年8月30日买入200200
2022年8月31日卖出200-
2022年9月1日买入9292
2022年9月2日卖出92-
2022年12月27日买入400400
2022年12月29日买入200600
2023年1月3日买入200800
2023年1月5日买入2001,000
2023年1月16日买入8001,800
2023年1月17日卖出2001,600
2023年1月18日卖出1001,500
2023年1月19日卖出2001,300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3年1月20日卖出527773
2023年1月30日卖出200573
2023年1月31日卖出400173
2023年2月2日买入600773
2023年2月3日买入8151,588
2023年2月6日买入2001,788
2023年2月7日买入2001,988
2023年2月8日买入4002,388
2023年2月8日卖出2002,188
2023年2月9日买入2002,388
2023年2月9日卖出2002,188
2023年2月10日买入6002,788
2023年2月13日买入2002,988
2023年2月13日卖出2002,788
2023年2月15日卖出2002,588
2023年2月16日卖出2002,388
2023年2月17日买入2002,588
2023年2月20日卖出2002,388
2023年2月21日买入4002,788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3年2月22日卖出2002,588
2023年2月24日卖出2002,388
2023年2月28日买入4002,788
2023年2月28日卖出2002,588
2023年3月1日卖出2002,388
2023年3月2日卖出22,386
2023年3月3日买入1,0003,386
2023年3月3日卖出4002,986
2023年3月6日买入2003,186
2023年3月6日卖出2002,986
2023年3月7日卖出2002,786
2023年3月8日买入2002,986
2023年3月8日卖出2002,786
2023年3月9日卖出4002,386
2023年3月10日卖出2002,186
2023年3月13日买入1202,306
2023年3月13日卖出1,2111,095
2023年3月14日买入2001,295
2023年3月14日卖出669626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买卖姓名关系买卖时间买入/卖出买卖数量(股)剩余股数(股)
2023年3月15日卖出276350
2023年3月21日买入400750
2023年3月24日卖出200550
2023年3月27日卖出200350
2023年4月4日买入400750
2023年4月6日买入200950
2023年4月7日卖出200750
2023年4月10日卖出200550

上述交易中,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他相关机构均属于减持上市公司IPO前获取的股份。1.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本次交易对方。

针对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主体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一、上述行为系本单位基于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自身对阳光诺和所处行业及其股价走势的判断并结合自身财务状况而独立作出的交易行为;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单位在自查期间内交易阳光诺和股票时不知悉阳光诺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单位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单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四、自本说明及承诺函出具之日至阳光诺和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阳光诺和宣布终止实施该事项期间,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五、若上述买卖阳光诺和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处分;

六、本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对方。针对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一、本单位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本单位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单位没有其他买卖阳光诺和股票的行为;

二、本单位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三、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单位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单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四、在上市公司披露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之日起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五、本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系本次交易对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交易对方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针对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主体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一、本单位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本单位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单位没有其他买卖阳光诺和股票的行为;

二、本单位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三、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单位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单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四、在上市公司披露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之日起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上市公司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五、本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声明及承诺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3、本人及控制的企业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经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与承诺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核查意见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本所负责人及承办律师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