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8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公司股东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达明
德”)、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盈投
资”)、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正达”)、
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普直方”)、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盈管理”)为一致行动
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5,078,794(转增股本前)股
减少至5,599,933(转增股本后)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3485%减少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权益变动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文化路2号318-32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40,7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2MA28ULNJ07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7-07-04至2024-06-26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金色阳光8幢15楼 |
2、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2号楼4-146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0,8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81DD01K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6-01-08至2026-01-07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高新区新材料创新东区A2-3幢 |
306室
3、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56、68、80号二层202房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6,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UAF54K |
企业性质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
营业期限 | 2019-07-08至2026-07-07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56、68、80号二层202房 |
4、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文化路2号318-31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盛汇普(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2MA28UED37Y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7-06-28至9999-12-31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金色阳光8幢15楼 |
5、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2号楼4-147室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刚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81CJW9E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6-01-04至2036-01-03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高新区新材料创新东区A2-3幢306室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股东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海达明德 | 王文刚 | 男 | 委派代表 | 中国 | 天津 | 否 |
睿盈投资 | 王文刚 | 男 | 委派代表 | 中国 | 天津 | 否 |
广州正达 | 陈巧 | 女 | 委派代表 | 中国 | 天津 | 否 |
汇普直方 | 陈国权 | 男 | 委派代表 | 中国 | 天津 | 否 |
睿盈管理 | 王文刚 | 男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中国 | 天津 | 否 |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9月18日,股东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4,777股。
根据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股,实际转增总股数为32,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2,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2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5月12日。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持股数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10日,股东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0,380股。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435,157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3486%,本次权益变更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599,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区间 | 变动比例 |
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 | 竞价交易 |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9月18日 | 1,044,777 | 55.88-110.88 | 1.0000% |
竞价交易 |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10日 | 390,380 | 60.01-71.00 | 0.3486% | |
合计 | 1,435,157 | - | 1.3486% |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股份0.4股,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持股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注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5,078,794(注1) | 6.3485% | 5,599,933 | 4.9999%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5,078,794 | 6.3485% | 5,599,933 | 4.9999% |
注1:此为转增股本前数量。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仍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
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