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于关联公司购买公司股份的自愿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27  阳光诺和(688621)公司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公司购买公司股份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元波先生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四川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普医药”)拟自2024年4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购买公司A股股份,合计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 本次购买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购买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购买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主体的名称:四川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晟普医药及关联高级管理人员李元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购买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购买股份的目的

李元波先生及晟普医药的全体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购买公司A股股份。

(二)本次拟购买股份的金额

晟普医药本次拟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三)本次拟购买股份的价格

本购买计划未设置购买股份价格区间,购买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购买。

(四)本次购买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购买公司股份计划拟自2024年4月1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五)本次拟购买股份的资金安排

购买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购买股份的方式

购买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购买公司A股股份。

三、购买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购买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购买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购买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购买主体在实施购买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购买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购买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