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8  阳光诺和(688621)公司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利虔先生持有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股份数量为30,8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59%。本次解除冻结33,759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0.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发布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部分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利虔先生与上海祝立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祝立商务”)服务合同纠纷经北京大兴人民法院裁定,因申请人祝立商务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且已经提供担保,北京大兴人民法院对利虔先生所持本公司33,759股进行了司法冻结的事项。

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利虔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3,759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相关解除冻结登记手续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冻结原因系控股股东利虔先生提供了足额资金担保,经申请北京大兴人民法院予以解除股份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利虔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33,759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1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解除冻结时间2024年7月16日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三、本次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控股股东利虔先生持有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较低,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