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1-03  阳光诺和(688621)公司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3.3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公司已取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及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