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禾信仪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毕兴明、孟晓翔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毕兴明、李晨希、冯剑玮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及相关合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相关情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禾信仪器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禾信仪器在2023年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检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2023年度公司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禾信仪器2023年度在指定渠道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检查了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并与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对比和分析。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禾信仪器已经真实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禾信仪器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查阅了禾信仪器2023年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的资料。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禾信仪器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和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与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比对,查阅了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合同、凭证等资料。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禾信仪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禾信仪器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查阅了禾信仪器在2023年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禾信仪器不存在对外担保(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相关行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了解公司 2023 年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主营业务所处市场环境变化情况。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禾信仪器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状况正常。但禾信仪器在2023年内,由于环境检测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实验室及医疗领域产品仍处于研发升级和市场推广阶段,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研发和市场资源的投入转化为收入仍需要一定的周期,新业务领域当前收入规模尚且较小,未能覆盖研发、销售等费用端的支出,使得2023年前三季度仍处于亏损状态。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促公司重视上述问题,积极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产品成本、合理优化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新产品市场拓展、加强信用期管理等方式进行开源节流,扭转公司盈利水平下滑的趋势。同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禾信仪器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
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禾信仪器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运用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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