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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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8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 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会议开始后,由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 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 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 绝回答。
五、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 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 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 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3 月20 日 14 点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 号标准厂房2 号楼(上城科技工业 基地)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建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3 月20 日至2026 年3 月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归属感、获得感和责任心,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 续发展,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3 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4),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激发公司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3 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