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及202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其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推动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