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19日止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
月
日止)
目录 | 页次 | ||
一、 | 验资报告 | 1-3 | |
二、 | 附件 | ||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4 | ||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5 | ||
3、验资事项说明 | 6-8 | ||
三、 |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6号验资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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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6号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3年6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33,4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3,333,400.00元。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23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42,995股A股股票。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
月
日止,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4,298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94,298.0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6号验资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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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327,698.00元。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959,917.7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929,960.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2,029,957.01元,其中计入股本1,994,29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0,035,659.01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33,400.00元,股本人民币133,333,400.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
月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327,698.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5,327,698.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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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在原广州呈和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改制设立,由自然人赵文林、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作为发起人,于2016年
月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91440111734903428Y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5,000万股。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33,4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3,333,400.00元。
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23年4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号)同意贵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42,995股A股股票。贵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4,298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94,29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327,698.00元。
二、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42,995股A股股票。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49.12元/股。上述认购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023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号)核准,贵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42,995股A股股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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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1,994,29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94,298.00元。本次股票发行后,贵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35,327,698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5,327,698.00元。
三、审验结果
1、2023年6月19日,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2,900,000.00元后,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5,059,917.76元汇入贵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15842527010081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
2、本所已派人前往上述银行函证,并已收到银行回函确认。
、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994,2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59,917.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929,960.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29,957.0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994,298.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90,035,659.01元。
经审验,发行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类别 |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
保荐、承销费 | 2,735,849.06 |
审计及验资费 | 1,084,905.66 |
律师费 | 990,566.03 |
评估费 | 207,547.17 |
信息披露费用 | 888,079.59 |
印花税 | 23,013.24 |
合计 | 5,929,960.75 |
四、其他事项
、截至2023年
月
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50645001230)已收到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97,959,927.84元。认购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10.08元,主要系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缴款金额按本次发行价计算股数后形成的尾差。上述认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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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7号验证报告确认。
2、截至本验资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新增的普通股股份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