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对呈和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94,298股,并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3,333,400股增至135,327,69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票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对象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1,994,29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7%,限售期为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总股本由133,333,400股增至135,327,698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994,29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
月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22,476 | 0.61 | 822,476 | 0 |
2 |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46,091 | 0.26 | 346,091 | 0 |
3 | 国新证券有股份有限公司 | 174,267 | 0.13 | 174,267 | 0 |
4 | 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2,866 | 0.12 | 162,866 | 0 |
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2,866 | 0.12 | 162,866 | 0 |
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866 | 0.12 | 162,866 | 0 |
7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866 | 0.12 | 162,866 | 0 |
合计 | - | 1,994,298 | 1.47 | 1,994,298 | 0 |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量(股) |
1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1,994,298 |
合计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1,994,298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
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呈和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