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2%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3月4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44,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回购的最高价为38.70元/股,最低价为27.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5,671.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股份回购。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2024年3月4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44,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回购最高价格为38.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7.75元/股,回购均价为35.1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5,671.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844,565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