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苏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