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7  精智达(688627)公司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共9名,实到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张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83.5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