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53人,除13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14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