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5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8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