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6-21  优利德(688628)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优利德2023年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50.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为389,8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目前股份回购情况,截至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111,324,6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9,8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0,934,809股,以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934,809×0.9=99,841,328.10 元(含税)。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0,934,809×0.9)÷111,324,609≈0.8968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前一日(6月6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37.39元/股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价格:(37.39-0.9)÷(1+0)=36.49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价格:(37.39-0.8968)÷(1+0)=36.4932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36.4900-36.4932|÷36.49=0.0088%,小于1%。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涛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