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1,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少俊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2月19日~2025年2月18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73.14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57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489.7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6.90元/股~44.63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0.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及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281,997股的比例为0.16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80元/股、最低价为26.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898,723.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9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3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281,997股的比例为0.65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63元/股、最低价为
26.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4,897,155.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