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19  华丰科技(688629)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4.8924万股,并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6,099.283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624.27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75.0101万股。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467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12.712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0%。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12.7123万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

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12.712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4,127,1230.90%4,127,1230
合计4,127,1230.90%4,127,123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首发限售股4,127,123
合计4,127,123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丰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