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丰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48,924股,每股发行价格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19,036.2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44,453,525.97元后的募集资金595,865,510.27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4,382,129.6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38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存储余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40,319,036.24 |
减:发行费用 | 68,835,655.58 |
募集资金净额 | 571,483,380.66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272,042,165.10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91,035,898.60 |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 181,006,266.50 |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951,725.4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04,392,941.02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8,392,941.02 |
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 | 206,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1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1年5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12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其进行修改。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51050165863609003600 | 募集资金专户 | 21,439,000.04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 | 1000090007774198 | 募集资金专户 | 69,846,405.04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1111300001118682 | 募集资金专户 | 6,840,174.27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1111300001144784 | 募集资金专户 | 267,361.6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51050165863609003759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合计 | 98,392,941.02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产品 | |
名称 | 类型 |
购买金额
购买金额 | 购买日期 | 到期日期 |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 | 2023/12/28 | 2024/3/27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000,000.00 | 2023/11/29 | 2024/1/8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 | 2023/12/22 | 2024/1/22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8,000,000.00 | 2023/12/22 | 2024/3/22 |
合计 | 206,000,000.00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47,578.4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204.21651万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103.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2.6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06号)。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3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 |
名称 | 类型 |
购买金额
购买金额 | 购买日期 | 到期日期 | 收益金额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00.00 | 2023/10/25 | 2023/11/27 | 90,159.02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000.00 | 2023/9/21 | 2023/10/23 | 99,927.77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00.00 | 2023/9/21 | 2023/12/21 | 1,214,729.16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 | 2023/12/28 | 2024/3/27 | 0.00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000,000.00 | 2023/11/29 | 2024/1/8 | 0.00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0 | 2023/12/22 | 2024/1/22 | 0.00 |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18,000,000.00 | 2023/12/22 | 2024/3/22 | 0.00 | |
合 计 | — | — | 431,000,000.00 | — | — | 1,404,815.9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6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6%。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绵阳华丰互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互连”)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华丰互连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除上述情形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北京大华核字[2024]001100030 号),认为:华丰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丰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1,483,380.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272,042,165.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2,042,165.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279,417,100.00 | 279,417,100.00 | 279,417,100.00 | 98,669,880.26 | 98,669,880.26 | -180,747,219.74 | 35.31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96,367,700.00 | 96,367,700.00 | 96,367,700.00 | 45,372,284.84 | 45,372,284.84 | -50,995,415.16 | 47.08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75,784,800.00 | 503,784,800.00 | 503,784,800.00 | 272,042,165.10 | 272,042,165.10 | -231,742,634.9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103.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2.69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06号),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存在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6,769.86万元
注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承诺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无经济效益产出。 注5:“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系指超募资金扣除永久补流后,于2023年末的剩余金额。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