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4-18  华丰科技(6886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914.892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26元。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0,319,036.24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655.58元,募集资金净额571,483,380.66元。

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2,042,165.1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1,035,898.60元;于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006,266.5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2,042,165.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250,034.4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5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12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对不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至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5105016586360900360021,439,000.04活期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1000090007774198595,865,510.2769,846,405.04活期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11113000011186826,840,174.27活期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1111300001144784267,361.67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51050165863609003759
合 计595,865,510.2798,392,941.02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及公司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47,578.4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204.21651万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103.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2.6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级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签署。

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年,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委托方受托方产品产品购买金额购买日期到期日期收益金额
名称类型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5,000,000.002023/10/252023/11/2790,159.0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00.002023/9/212023/10/2399,927.77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000.002023/9/212023/12/211,214,729.16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00.002023/12/282024/3/270.0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8,000,000.002023/11/292024/1/80.0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00.002023/12/222024/1/220.0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18,000,000.002023/12/222024/3/220.00
合 计431,000,000.001,404,815.9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6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绵阳华丰互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互连”)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华丰互连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除上述情形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北京大华核字[2024]001100030 号),认为:华丰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丰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71,483,380.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2,042,165.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2,042,165.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279,417,100.00279,417,100.00279,417,100.0098,669,880.2698,669,880.26-180,747,219.7435.31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96,367,700.0096,367,700.0096,367,700.0045,372,284.8445,372,284.84-50,995,415.1647.08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0.0028,000,000.0028,000,000.0028,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75,784,800.00503,784,800.00503,784,800.00272,042,165.10272,042,165.10-231,742,634.9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103.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2.69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806号),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存在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6,769.86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承诺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无经济效益产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