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关于调整公司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华丰科技(688629)公司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首席合规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的管理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祁飞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道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祁飞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首席合规官祁飞先生简历

祁飞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级政工师,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4年7月至2008年9月,历任长虹空调公司业务经理、办事处经理、市场策划部终端主管;2008年9月至2016年8月,历任长虹公司市场服务中心分中心总经理助理、海外战略发展部/国际化推进部海外品牌主管;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任中山长虹公司海外区域经理;2018年8月至2024年8月,历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监察主管、纪检监察部纪检经理、党委组织部党建管理经理、党委组织部党建管理高级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祁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