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汇率为手段,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130.69万美元及29.27万欧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